2006年西北政法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 制:本科四年、高职(专科)三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录取规则:
西北政法学院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1、提档比例:110%以内;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3、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一般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4、对按教育部教学[2006]2号文件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数不超过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按规定降分投档考生,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6、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收费标准:
执行2005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种类:
西北政法学院;本科层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高职(专科)颁发专科毕业证。
联系方式:
雁塔校区: 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电话:029-85385248 传真:029-85385730
长安校区: 西安市韦郭路558号 邮政编码: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学校网址: http://www.nw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