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安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0年西安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的需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接收保送生办法》等文件有关精神,经我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0年我校将继续接收保送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保送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0年我校保送生招生专业有:
招生专业 |
人数 |
英语、商务英语、英语(旅游)、英语(教育)、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印地语、泰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翻译等 |
30 |
二、参加保送生录取选拔测试对象及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以下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考我校: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根据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八)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三、招生操作程序
我校向有关外国语学校通告保送生录取办法、招生专业等,保送生报考名额不限。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填写推荐表,中学将参加我校保送生录取选拔测试的学生名单公示。
我校单独组织选拔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语文、外语;测试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
(一)报名截止时间及交费方式
所有中学于2010年2月25日之前,中学统一将《保送生推荐表》寄至我办,考务费(每生200元)电汇至我校财务处,过期不再办理(以信件及电汇单到达时间为准)。
办公及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437号 西安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1
交费方法:考务费一律采用邮局电汇交纳
电汇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437号西安外国语大学财务处
邮编:710061
电汇备注栏填写:XX中学保送生考务费及考生姓名
(二)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报到: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本人于2010年3月5日上午8:30—17:00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招生办公室(西安市长安南路437号)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2010年3月6-7日:笔试、面试。
(三)考试要求
1、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于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
2、如果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证明身份时需开附带照片并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四)录取程序
录取时我校将以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资格线,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评价,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预录取学生学校。
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执行,考生须参加当地高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预录取名单报教育部、省级高招办审核、备案,并由省级招办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审核,我校收到省级招办录取名册后,在高考前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二)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保送生资格和中学的推荐资格。
(三)监督电话:029-85319173 85319401 85319401
五、本方案由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
特别注意:语种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