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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转户口说明

时间: 2023-06-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459 收藏

一、全日制高校学生入学时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本人自主决定(不迁户口者不影响毕业时户口迁转),迁入者报到时必须携带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证姓名应与入学通知书姓名相符。迁移证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出生年月日应与学籍档案出生年月日一致。

三、迁移证地址应与通知书报到单位相符,证上省公安厅和签发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齐全清

四、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自行作废,签发机关改动的应在改动处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五、来学校报名前请认真核对本人户口迁移证如有不妥之处到签发派出所更正,以便顺利办理入户手续。

六、新生所持户口迁移证,必须是计算机打印、手工填写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办理报户手续

七、户口必须在入学后30天以内办理,过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