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陕西中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陕西中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医药类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三、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四、校址:陕西省咸阳市世纪大道(南校区);
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北校区)。
五、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名称:陕西中医学院。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其他要求:报考英语(中医药对外交流)、针灸推拿学(国际交流)、护理学(涉外护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
八、招生计划:
详见各省招办公布《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表》。
九、录取规则:
1.本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加分投档考生加分后等同于一般考生按成绩排队;降分投档无我校报考志愿考生不予录取,有志愿考生等同于投档分数线一般考生。
3.先由高分至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情况下,再由高分至低分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若仍未满额,再由高分至低分录取调配志愿考生,满额为止。
4.专业分配原则按专业清方式。即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分类并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滤出来,对未满专业求其与计划数的差额。第一专业志愿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分类并按成绩排队,将超过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后计划数差额的考生滤过来。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最后,将服从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按专业热门程度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去。
十、学费:
临床医学、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护理)、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学费为5000元/学年;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制药工程(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市场营销、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国际交流)、康复治疗学、英语(中医药对外交流)、应用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学费为4500元/学年;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学费为3500元/学年;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为5500元/学年。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38185360 33691100
通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世纪大道陕西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046
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
电子信箱:sntcmcd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