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77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邮编:400055)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教育教学管理接受市教委指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近16万平方米,现有各类实训车间92个,各类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图书8.8万册。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人,年社会培训3万人次。
学校始建于1951年,经过多年发展,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等荣誉。承建世界技能大赛美发、汽车技术、管道与制暖中国集训基地,培养的选手在世界技能大赛上累计获得2金5银4优胜。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培引并举”打造高水平师资团队和领军人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94人,其中:在编243人,聘用人员121人,兼课及见习基地人员30人;高级职称以上教师7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技术能手9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教练5人、翻译4人。荣获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重庆英才技术技能领军人才、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13人;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51.cn/zsxx/)或《2024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康复治疗技术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该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51.cn/zsxx/)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我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高职对口其他类”外,我校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cq51.cn/zsxx/)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4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4年5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16000元/年。
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不超过16000元/年。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500—1000元/人。
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
勤工助学:按参与助学岗位和参加时间,据实资助。
校级奖学金:根据学校资助制度,进行不同等级的校级奖学金奖励,其中综合奖学金600—2000元/人、年,单项奖学金200—3000元/项。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全部入学需缴费用(学费和住宿费等)。
临时困难:一次性补助200—3000元, 同一学年不超过5000元。
其他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情况而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581250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邮编:400055)
招生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
招生电话:023-68586030、68578560
学校网址:http://www.cq51.cn/
招生网址:http://www.cq51.cn/zsxx/
电子邮件:284253051@qq.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