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招生声明
规范招生声明
为维护高职单招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构建公平、 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我校就高职单招工作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我省考试招生政策要求开 展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或骗取钱财(如学校及校企合作方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录取费等名目费用)的行为。
2.不存在委托或通过中介机构招揽生源的违规招生行为。
3.不存在“有偿招生”“买卖生源” “提前圈生源”、设置“预科班”等违规招生行为。
4.不存在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通过签订“预录取协议”、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承诺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提前收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行为。
5.不存在联合企业参与本校考试、录取活动等行为。
6.不存在无计划录取或超出计划录取考生的行为,不存在调 整招生计划录取不符合条件考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和拒绝录取符合条件考生的行为。
7.确保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均在省教育厅备案的校区就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教学〔2017〕476 号)等相关规定。
我校自愿接受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行为,资源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招生就业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