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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617 收藏

一、招生省份、专业和计划

2014年面向云南、陕西、河北、四川、重庆、山东、江苏、湖北、福建、浙江十个省(市)招收艺术类考生。招生专业为环境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2.云南财经大学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3.云南、陕西、河北、福建、四川、重庆、山东七省(市):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各省(市)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江苏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江苏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湖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湖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或联考成绩×60%)×2﹞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6.浙江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浙江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顺序录取;

7.若本招生章程与各省(市)招生录取文件规定不符,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四、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221

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1888715111315721895918

网址:www.ynufe.edu.cn

电子邮件地址:yncyzb@y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