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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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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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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http://www.ynufe.edu.cn/ https://www.ynufe.edu.cn/pub/zsyzyfzc/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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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5-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615 收藏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全称:云南财经大学

  2.学校代码:10689

  3.校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研究生、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习形式:全日制

  7.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2.收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云南省发改委“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的规定,本科专业中,英语、新闻学、广告学、汉语言、越南语、泰语、商务英语七个专业34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600元/生·年,中华职业学院应用本科专业7000元/生·年,酒店管理学院应用本科专业学费5000-7000元/生·年(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其他专业4000元/生·年。

  第三章 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具体的录取原则是:

  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录取及专业安排按分数和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即同一批次投档考生如果投档数超过计划数,分考生科类按投档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分数最低控制线,再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则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未录满计划数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和应用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广东省和海南省兼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和应用本科专业志愿,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在省份招生专业内进行调剂;只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或应用本科专业志愿,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或应用本科招生专业内进行调剂;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泰语、越南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在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同等条件下,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余专业不限语种,但要求入学后主修英语;

  6.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7.我校招收网球和篮球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13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8.对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单科竞赛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1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 18887151113 15721895918

  4. 网址:www.ynufe.edu.cn

  5.电子邮件地址:yncyzb@ynufe.edu.cn

  第五章 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章程由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