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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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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71-65132629

官方网址:http://www.ynufe.edu.cn/ https://www.ynufe.edu.cn/pub/zsyzyfzc/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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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953 收藏

  云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和工学协同发展的高等财经院校,为云南省省属重点大学。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全称:云南财经大学

  2.学校代码:10689

  3.校址:学校共有三个校区:

  (1) 本部: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2) 西区:昆明市昆瑞路202号

  (3) 南区:昆明市宝海路170号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硕士、本科和专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

  7.合格毕业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2.收费标准:本科专业中,英语、新闻学、广告学三个专业34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生·年,高职本科专业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4000元/生·年;高职专科5000元/生·年。

  第三章 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具体的录取原则是:

  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录取及专业安排按分数和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即同一批次投档考生如果投档数超过计划数,分考生类别按考生成绩高低排队,确定分数最低控制线,再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则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未录满计划数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该省份所有录取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4.外语语种要求:要求入学后主修英语;

  5.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对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单科竞赛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在同等条件下,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涉外类专业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9.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我校招收网球和篮球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0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四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5132629(兼传真) 0871-8510100

  4. 网址:www.ynufe.edu.cn

  5.电子邮件地址:yncyzb@ynufe.edu.cn

  第五章 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