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2011年答考生问
1、楚雄师范学院面向哪些省(市、自治区)招生?
答:今年我院面向云南、新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天津等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2、楚雄师范学院在哪个批次进行录取?如何进行录取?
答:我院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和专科一批(云南省为二本A类、一专A类)。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照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3、你院对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有何特殊要求?
答:报考外语类(英语、对外汉语、泰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并合格。新生进校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4、你院如何录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
答:对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5、楚雄师范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和住宿条件如何?
答: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审核后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公寓内各类配套设施齐全,生活方便。公寓有四人间和六人间,收费标准为:四人间每生1000元/年,六人间每生670元/年。
6、你院在身体健康方面有何特殊要求?
答:我院录取各专业时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注意受限专业和学科。
7、楚雄师范学院如何录取艺术类考生?
答: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我院认可各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你院是如何录取体育类考生的?
答: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我院认可各生源省体育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体育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9、如何填报楚雄师范学院的志愿?
答: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特长、兴趣与爱好,在充分了解我院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收费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专业,并按照我院公布在各生源省招生报上的院校代码及各专业代码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方法请咨询当地招办。
10、楚雄师范学院的专科毕业生是否可以就读本科?
答: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如想继续深造,可参加每年云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云南省应届专科毕业生的“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者即有机会进入所报本科院校就读。“专升本”报考专业及具体考试办法,以当年云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
11、楚雄师范学院是如何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
答:我校建立健全了集“奖、贷、勤、补、减、缓、提”等途径为一体的帮困、助学、育人机制,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形式与层次的资助。
12、楚雄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 2005年以来,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连续6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