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38-6532666

官方网址:http://www.dynky.cn/ http://www.dynky.cn/zsweb/zszx.aspx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64 收藏

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德阳农业科技学院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731,在川招生代码为5779。

二、学院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三、学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5号

四、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五、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

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六、招生计划

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服务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学校办学定位,执行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我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

3.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5.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7.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进校后均可申请转专业,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8.我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9.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健康和考试成绩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八、毕业与就业

1.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通过企业订单班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九、奖、贷、助学金制度

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政策,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院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新生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院。学院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提供扶贫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支持,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十一、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www.dynky.cn

联系电话:0838—6532666

监督电话:0838—6532669(传真)

十二、本章程由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二0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