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体育职业学院 2021年普通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条例。
第二条 本文件适用于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普通招生工作。
第三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与指导,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720、招生代码6362)
第六条 学校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第七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创建于2020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为高职高专,学制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按照服务地方经济和市场需要,设置体育教育、健身指导与管理、民族传统体育、体育艺术表演、体育保健与康复、社会体育、运动训练、运动防护、运动健康指导、运动数据分析、体能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15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督促、落实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已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将批准的招生计划按照要求寄(送)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官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四条 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课程要求。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所报专业不能录取时再根据考生是否同意调剂志愿,如果同意调剂则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能录取。
普通类、对口类: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报专业不能录取时再根据考生是否同意调剂志愿,如果同意调剂则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能录取。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招生简章由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 0371—55855777
招生办电话: 13653866666
招生办网址: http://www.zhengzhoutiyuan.com
邮 编: 45247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