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431-81191077,0431-81191078

官方网址:http://www.cczjxy.com/ http://www.cczjxy.com/zsw.html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2023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5-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053 收藏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 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3、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4、舞蹈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5、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6、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7、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8、康复治疗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9、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0、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1、运动健康指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设立了校级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减免学费1000元的政策,重点帮扶特殊困难及家庭变故学生,采取特殊资助方式,为家庭突发重大疾病、遭遇变故的学生进行募捐。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可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高的考生。

3、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cczj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1号

联系电话:姚宇:18166871987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