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教育部批准试点设立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为推动一流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我校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田径、足球,招生计划20名,具体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 | 类别 | 性别 | 小项 | 招生计划人数 |
1 | 田径 | 径赛 | 男子 | 1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00米竞走 | 0-8人,各小项男女各招0-1人 |
女子 | 100米、200米、400米、 800米、1500米 | ||||
田赛 | 男子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 |||
女子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 ||||
2 | 足球 | 11人制 | 男子 | 非守门员 | 0-5人 |
女子 | 守门员 | 0-2人 | |||
非守门员 | 0-5人 |
注:田径、足球各小项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测试情况进行调整。田径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8人;足球项目男子不超过5人,女子不超过7人。
2.招生专业:体育教育
3.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
二、报名条件
1.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完全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足球项目须为11人制)。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特别提示: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以上均含联赛预备队),或者2022、2023年度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报名,具体名单以中国足协信息化系统平台数据为准。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月21日。
2.网上报名
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申请手续,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件:
(1)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2)暂无证书者提供申请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
考生须在我校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报名系统中以图片格式完整上传以上材料,报名截止后未按要求上传材料者初审不予通过。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3.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3月12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育专项考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统考(以下简称“体育专项统考”),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自行到“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查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并按要求报名和参加测试,测试内容及标准按体育总局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执行,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选拔办法
1.体育专项统考排名办法
(1)足球项目:将考生分性别,按守门员、非守门员两个位置分组,分别按体育专项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若成绩相同,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该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田径项目:首先将各小项(同一小项的男子组和女子组视为两个不同的小项,下同)体育专项统考成绩排名第1的考生,按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在末尾处将各小项排名第2的考生按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此类推。如同一小项成绩相同,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该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如不同小项成绩相同,则根据我校对各田径小项的急需程度,按下表中的顺序,排在前面小项的考生优先排名:
小项急需程度 |
女子100米>女子200米>女子跳高>女子三级跳远>女子跳远>女子400米>女子800米>女子1500米>男子100米>男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男子跳高>男子800米>男子1500米>男子400米>男子10000米竞走 |
2.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确定
(1)专业考试成绩要求。体育专项统考成绩足球项目不低于70分,田赛项目不低于80分、径赛项目不低于85分。
(2)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人数确定。分别按不超过田径项目(不区分小项)、足球项目各小项招生计划数的两倍核定。其中,田径项目不超过16人;足球项目男子不超过10人,女子不超过14人(女子守门员小项不超过4人,女子非守门员小项不超过10人)。
(3)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确定。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在体育专项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分别按照本简章“体育专项统考排名办法”中田径项目(不区分小项)的考生排名、足球项目各小项的考生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入围考生确定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生源省(区、市)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入围考生人数确定。总人数不超过20。其中,田径项目不超过8人;足球项目男子不超过5人,女子不超过7人。
(3)入围考生名单确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范围内,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六、名单公示
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入围考生信息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考生信息核对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七、志愿填报
1.入围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在高水平运动队对应的招生批次志愿填报我校。
2.考生填报志愿并提交后,须在2天内将含本人考生号、姓名、填报我校志愿信息的高考志愿确认表原件照片或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截图,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ynu_zsb@ynu.edu.cn邮箱。
3.入围考生若未在高水平运动队对应的招生批次志愿中填报我校,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将不再录取。
八、录取
学校依据教育部、各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招生计划和入围考生填报的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九、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学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身份复查及体育专项测试复查,凡身份存疑或复查测试成绩与统考成绩差距较大的学生,学校将进一步核查。凡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已毕业者注销毕业证及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入学后训练和比赛要求
我校2024年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须按学校要求参加训练和比赛。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211室)
邮编:650091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871-65939873,65033819
体育学院:0871-65931503
纪检监察电话:0871-65033908
假期咨询电子邮箱:3384939523@qq.com
云南大学招生网:http://zsb.ynu.edu.cn
云南大学主页:http://www.ynu.edu.cn
十二、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