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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时间: 2023-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099 收藏

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教育部批准试点设立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为推动一流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田径、足球,招生计划40名,具体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

类别

性别

小项

招生计划人数



1

田径

径赛

男子

400米、800米、1500米、

5000米、10000米竞走

0-18人,各小项男女各招0-1人


女子

100米、200米、400米、

800米、1500米


田赛

男子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女子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


2

足球

11人制

男子

非守门员

0-11人


女子

守门员

0-2 人


非守门员

0-9 人


注:田径、足球各小项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测试情况进行调整。田径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18人,男子、女子足球项目分别不超过11人。


2.招生专业:体育教育

3.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完全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足球项目须为11人制)。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特别提示: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以上均含联赛预备队),或者2021、2022年度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报名,具体名单以中国足协信息化系统平台数据为准。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从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止。

2.网上报名

登陆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入高水平运动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申请手续,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云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生成后打印,须本人逐页亲笔签字确认,所在中学逐页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4)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

(5)比赛获奖证书原件。

考生须在我校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整上传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报名截止后未按要求完整上传材料者初审不予通过。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3.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23年3月6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育专项考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统考(以下简称“体育专项统考”),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自行到“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查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并按要求报名和参加测试,测试内容及标准按体育总局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执行,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1.体育专项统考排名办法

(1)足球项目:将考生分性别,按守门员、非守门员两个位置分组,分别按体育专项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若成绩相同,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中该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田径项目:首先将各小项(同一小项的男子组和女子组视为两个不同的小项,下同)体育专项统考成绩排名第1的考生,按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在末尾处将各小项排名第2的考生按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此类推。如同一小项成绩相同,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中该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如不同小项成绩相同,则根据我校对各田径小项的急需程度,按下表中的顺序,排在前面小项的考生优先排名:

小项急需程度

女子100米>女子200米>女子铅球>女子铁饼>女子跳高>女子三级跳远>女子跳远>女子400米>女子800米>女子1500米>男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男子跳高>男子800米>男子1500米>男子5000米>男子400米>男子10000米竞走


2.合格考生确定

合格考生人数分别按田径项目(不区分小项)、足球项目各小项招生计划数的150%核定。其中,田径项目合格考生不超过27人;足球项目男子不超过17人,足球项目女子不超过17人(女子守门员小项不超过3人,女子非守门员小项不超过14人)。各项目合格考生分别按照田径项目(不区分小项)的考生排名、足球项目各小项的考生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优惠名额确定

(1)优惠名额分A、B两类,具体数额分配如下表。

项目

小项

招生计划数

优惠名额

A类

B类

田径

不区分小项

0-18人

0-4人

未归入A类且达到B类优惠条件的其他合格考生


足球


男子非守门员

0-11人

0-2人

未归入A类且达到B类优惠条件的其他合格考生

女子守门员

0-2人

0-1人

未归入A类且达到B类优惠条件的其他合格考生

女子非守门员

0-9人

0-1人


(2)优惠名额条件

A类优惠: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且体育专项统考成绩足球项目不低于70分,田赛项目不低于80分、径赛项目不低于85分,按照本简章“体育专项统考排名办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直至各项目(小项)A类优惠分配额满。如出现符合A类优惠条件的合格考生数少于该项目(小项)上表所列的分配名额,则将剩余名额集中后,按照男子非守门员、女子守门员、女子非守门员、田径的顺序循环分配,每个项目(小项)每次分配1个名额,直至剩余名额分配完毕或分配范围内的各项目(小项)已没有符合A类优惠条件的合格考生。

B类优惠:体育专项统考成绩足球项目不低于60分,田径项目不低于70分。未获得A类优惠的其他合格考生均获得B类优惠。

4.录取原则

(1)A类优惠

获得该名额的考生,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系统中按时完成注册报名等手续,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简称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则按考生体育专项统考排名顺序择优录取。未参加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或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未达到280分的考生,参照B类优惠考生的录取原则。

(2)B类优惠

获得该名额的考生需参加高考,且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考生体育专项统考排名顺序择优录取。无本科第二批次的省区,高考成绩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六、名单公示

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信息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考生信息核对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七、志愿填报

1.合格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在高水平运动队对应的招生批次志愿填报我校。

2.考生填报志愿并提交后,须在2天内将含本人考生号、姓名、填报我校志愿信息的高考志愿确认表原件照片或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截图、高考成绩通知单(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照片或网上成绩查询系统截图,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ynu_zsb@ynu.edu.cn邮箱。若考生未按要求发送邮件而影响最终录取的,责任自负。

3.合格考生若未在高水平运动队对应的招生批次志愿中填报我校,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将不再录取。

八、录取

我校将在各省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反馈的志愿表及文化成绩信息,在填报我校志愿且满足录取原则所规定条件的合格考生中,按体育专项统考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九、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学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身份复查及体育专项测试复查,凡身份存疑或复查测试成绩与统考成绩差距较大的学生,学校将进一步核查。凡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已毕业者注销毕业证及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入学后训练和比赛要求

我校2023年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须按学校要求参加训练和比赛。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211)

邮编:650091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871-65939873,65033819

体育学院:0871-65931503

纪检监察电话:0871-65033908

假期咨询电子邮箱:3384939523@qq.com

云南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www.zsb.ynu.edu.cn

十二、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