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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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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7-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51 收藏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我校2021年招收普通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学费

拟招生计划

应用心理学

071102

二年

理学

4500元/年

60

药学

100701

二年

理学

5000元/年

60

中药学

100801

二年

理学

5000元/年

12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二年

管理学

4000元/年

60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1T

二年

工学

4500元/年

60

 

注: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zsb.ynutcm.edu.cn/查看专业介绍,了解专业情况。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需提供近半年内由具有体检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

(三)云南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2021届毕业生。

(四)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五)药学、中药学、医学信息工程三个专业只接收理工类学生;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接收文史、理工类学生(文史、理工类学生指高考科类为文史类、理工类)。

三、招生报名及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71日至7月1124:00。

2.报名流程

1)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zsb.ynutcm.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将报名表、体检报告、身份证(正反面)、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本人电子照片(一寸)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PDF版(样本见https://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sb@ynutcm.edu.cn。压缩文件命名:所报专业名称+姓名+电话号码

以上材料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以上材料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办法

1.我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我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采取网上远程面试,主要考查学生对填报专业的认知程度、心理健康状况、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综合能力。

面试时间:由相关学院负责具体通知,在7月30日前完成。

四、录取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一)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三)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纪律监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招生监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

(四)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五、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云南中医药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报到和复查

(一)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招生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0871-65918999

中药学院(中药学专业、药学专业):0871-67429415

人文管理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0871-67498430

信息学院(医学信息工程专业):0871-65919955

(二)招生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三)学校官网:http://www.ynutcm.edu.cn

(四)招生信息网:http://www.zsb.ynutcm.edu.cn/

(五)电子邮箱:zsb@ynutcm.edu.cn

 

附件:附件1 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xlsx 

        附件2.体检报告需包含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