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1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将于4月10日进行。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的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防疫要求:
考生于考前14天起至考前1天,不得离开辽宁。考生须持有 “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校进行考试。
注:疫情防控行程卡用自己的手机微信扫码注册,不需要每天登录。考试当天考生扫码进校园。如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辽宁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前严禁去疫情重点地区旅行。
3.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北校区正门考试当天早上开放,各位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入校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4.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验证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5.受疫情影响,为了保证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考试的顺利进行,考生早上进入考点校园后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校园。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校园。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校园门口聚集。
6.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下载地址: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jy.lnstzy.cn/),于考试当天交给学校。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7.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辽宁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8.已经确诊并未痊愈的新冠肺炎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如果出现发热(≧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社区。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出现发热(≧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考试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决定是否允许能够参加考试,如能继续考试须在隔离考场进行。
9.考生须及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时了解我院及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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