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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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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2-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97 收藏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三、组织保障

(一)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后勤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以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四)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五)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0年3月18日8:00至22日18:00,登录德阳科贸职业学院官网(www.dvctt.com),确定所报考专业志愿。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在学院官网首页“数据科贸”中“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确定,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确定专业志愿时须确认考生类别,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每位考生限选一个专业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考生专业志愿填确定毕并提交后在“数据科贸”中“网上缴费”中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保留缴费记录于3月27日到学院现场审查时交学院审验,网上缴费未成功的考生也可在现场审查时补缴费。已缴费考生于3月27日现场审查时在学院招生就业处打印《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经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在《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诚信报考承诺书》上作诚信签名。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表》、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出具已缴报名费凭证,若未在网上缴费者可在现场缴费。缴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计划共2500名,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招收对象

收费标准(元/年)

消防工程技术

2500

普通高考文史、理工、艺术、体育类考生,对口高职考生。

11000

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

11000

物联网工程技术

1100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9800

护理

9800

物流金融管理

9800

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3月28日9: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0年3月28日13:30-18:00。

(二)考试地点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122号〔原四川师范大学广汉校区〕)。

(三)考试内容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科目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总分300分。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从业要求,对普通高中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对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职业技能的学习和运用的情况。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分,满分200分。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录取规则

1.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到考生志愿专业。如果总分相同,按单科考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3.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

6.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名额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7.免试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学院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我院高职单招报名,须在2020年3月5日8:00至15日18:00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时间安排

(一)2020年3月15日前,单独招生宣传。

(二)2020年3月5日8:00至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填报学院志愿。

(三)2020年3月18日8:00至22日18:00,登录德阳科贸职业官网(www.dvctt.com),确定所报考专业志愿。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在学院官网首页“数据科贸”中“单招招生报名系统”中确定。

(四)2020年3月5日8:00至15日18:00前,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将《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招生就业处。

(五)2020年3月16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报名考生数据库。

(六)2020年3月23日—24日,在学校官网上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单。

(七)2020年3月26日,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生专业志愿数据库。

(八)2020年3月27日9:00-17:00,公布名单上的考生到学院交验材料、领准考证、看考场。

(九)2020年3月28日9:00-18:00,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

(十)2020年4月5日,考生可在学校官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020年4月6日16: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教务处集中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2020年4月7日—4月11日,在学校官网公示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凡拟录取考生要放弃录取的,必须在4月11日12:00前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2020年4月13日12:00前,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三)2020年4月3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缴纳学杂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三)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转学。

(四)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学院2020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学院202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五)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六)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

(七)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dvctt.com

咨询电话:0838-5587008 0838-5587088

传真:0838-5587018

邮编:618300

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122号(原四川师范大学广汉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