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报考我校本科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4.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必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4分以上(含4分)。
5.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总分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所在省份如有统一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相关文件执行,没有统一录取原则规定的,按专业统考成绩高低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语文、数学、外语优先次序选择)。如果按照综合成绩投档,则以综合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6.中外合作培养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前三年在巢湖学院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第四年赴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学习。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7.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巢湖学院
七、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传真)、82361303
地 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邮编:238024)
电子信箱:zsb@c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