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保障我院2019年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4636;省标代码:6539。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办学类型: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校址: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 考试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健康路与优胜北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第五条 学院教学、实验实训等配套设施齐全。引进多家知名企业进驻校园校,建立多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良好保障。
学院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等专业人才。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院毕业生由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院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招生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考核录取办法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取得参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
2.凡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条 考试与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成绩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条件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
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和报考专业大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3.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我院书面申请免试入学。申请书格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附件。
第十一条 计分方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富分项。
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要求达到C以上,并按照A记135分,B记120分,C记100分,计入总成绩。
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或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何一门达不到C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富分项。
中职(中专、技校、职高)考生中有地厅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我院将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
富分项标准: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具体富分项目严格按照2015年3月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报名、志愿填报及录取
1、报名:考生凭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上填报我院志愿(院校招生代码:6539)和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全省统一报考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
学院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我院单招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将按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nwlxy.cn)查看。
2、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2月28日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相应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我院审核通过后,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并可通过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后,考生即可获得我院相应专业免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3月27日至3月30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准考证打印”专项窗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4、2019年3月27-29日考生也可到考试地点确认信息。
5、学院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招生就业处负责将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省招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2019年3月31日在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健康路与优胜北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参加考试,统一封闭评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费,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时间 | 考核内容 | 考生范围 |
2019年3月31日 上午 09:30-11:30 | 语文数学综合知识 | 中职类毕业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
2019年3月31日 下午13:30-16:30 | 职业技能测试 | 中职类毕业生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高中毕业生 |
第十四条 我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文理科。
第八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为: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专科学费标准为:物流金融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航空物流、物流管理、会计为文科类专业,33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建筑室内设计、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为理工类专业,3600元/年。公寓收取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
考试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健康路与优胜北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招生咨询电话:0371—63878000 15738373636 15738373939
监督电话:0371--63875183
学院网址:http://www.hnwlxy.cn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hnwlxy.cn/
招生信箱:hnwlxy20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