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0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延安大学座落在革命圣地延安,是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院校,是一所集文、史、理、工、经、管、法、医、教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陕西省重点综合性公办大学。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16个学院48个本科专业和24个硕士点。2006年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录取本科生3300名。
一、录取原则
1、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可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①按考生志愿先后,考试分数高低排序确定;②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级差控制在2-10分之间,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3、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同时达到录取线以上,按专业课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二、学费
文史类:3500元/年 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年 医学类:5000元/年
艺术类:音乐学、美术学7000元/年 艺术设计9000元/年
三、奖、贷、助、补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徐特立奖学金、华藏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