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代码:1372
2.学校名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学校性质:公办高校
4.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5.学校地址:盐城高职园区(北校区:海洋路28号,南校区:学海路28号)
6.学校概况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原盐城高等师范学校和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整合组建而成。分南、北两个校区,占地1103亩,校园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校拥有一流的育人师资、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完善的生活设施。现有在校生一万多人,教师569余人,现有教授、副教授230人,博士3人,硕士227人,省市学科带头人50人。学校现为省教育厅小学新课改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部、教育部确定的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非遗人才培养基地。近年来,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省大学生艺术展和省市职业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多名学生荣获国赛省赛一等奖,学校获得省教育厅“高技能人才摇篮奖”等荣誉称号。学校现设19个高考起点的三年制专科专业、12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多年来,培养了近10万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均需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科类 |
01 |
学前教育 |
55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02 |
音乐教育 |
15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03 |
美术教育 |
15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04 |
早期教育 |
15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05 |
应用韩语 |
15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06 |
大数据技术应用 |
15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24日。
3.报名网址: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门户网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4.报名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如确认报名信息不再修改,点击“确认”按钮,并交纳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后,即为报名完成。确认后考生不得再更改报名信息。
五、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我校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六、考核办法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考试时间:3月18日(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考点考试)
(二)专业面试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早期教育专业面试内容:视唱、五官形体、普通话,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有社会考级证书的考生可加5-15分。
美术教育专业面试内容:素描、色彩、钢笔字。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面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者方能被录取。
考试时间:4月20日
考试地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八、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经学校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加分的考生,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9年招生政策为准。
九、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589969906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本章程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15-88576686 89966222
手机:13961946733
传真:0515-89966216
邮编:224005
网址:www.yyz.edu.cn
邮箱: 5439132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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