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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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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1-82520396,0851-82774253

官方网址:http://www.gzzbzy.cn/ http://zjw.gzzb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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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5-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63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时光校区将军石路1号

学院位于贵阳市贵州清镇职教城时光校区,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中专部)、成人教育部等七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会计、建筑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十四个专业,十六个专业方向。其中有四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拥有数控、汽车两个国家级实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顺利完成分类招生考试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26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我院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学院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理招生计划

中职毕业生



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2

21

2

数控应用技术

53

22

3

药品生产技术

51

21

4

工业设计

43

21

5

电梯工程技术

69

21

6

工业机器人技术

51

21

7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1

21

8

计算机应用技术

43

21

9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65

21

10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0

21

11

建筑工程技术

84

21

12

工程造价

40

21

13

物流管理

49

21

14

会计

49

21

总计

800

295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统一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2018年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并取得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第一次网上填报: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中我院招生代码及专业计划,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

第二次填报: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在我院还有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依照第一次网上志愿填报的要求填报。

我院将在报名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示符合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第九条 1第一次网上报名考试(测试)第一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早上:9:30—11:30(所有考生必须参加)。语文、英语、数学文化考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下午13:30—18:00。(中职生必须参加,高中毕业生不用参加)。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 年3月17日早上8:20—下午18:00。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先到学院财务处缴费,再凭缴费发票到学院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内容:1、自我认识30分(家庭关系及中学或中职期间的成长过程描述)2、职业适应性70分(基本生活常识,基本社会常识,对职业学院的认识,对我院的基本认识,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识,大学期间成长规划以及自己的职业规划)

2、第二次网上报名考试(测试)第二次考试(测试)时间为4月15日,考试内容和方式与第一次相同。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 年4月14日早上8:20—下午18:00。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先到学院财务处缴费,再凭缴费发票到学院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 1、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在学院分类招生专业计划中,按“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以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某专业计划未录满,可在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要求的“愿”服从调剂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要求的 “不”服从调剂考生将不予录取。

2、录取分数计算

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8科达到8C以上后,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占50%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计算总分。
中职生:以在我院参加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总和占50%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计算总分。

3、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4、学院执行2018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5、高中生外语语种不限,中职生外语语种为英语。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不限男女生比例。

6、录取结果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我院也会下载到我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经招生考试院和我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

第十四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的家庭贫困生可享受4500元/年的精准扶贫补助。学院还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人:

袁老师 18985583595 代老师18984070008

胡老师 18985199051 张老师15286046612

联系电话:0851-82774112、82774253

传真:0851-82774112

学院网址:http://www.gzzbzy.cn

学校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时光校区将军石路1号

邮编:5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