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好地营造学校科技创新氛围,强化学生科技创新和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保送生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所有报名者可以自荐或通过所在中学推荐。
2.符合我校保送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经系统生成并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保送生申请表》。
3.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①经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的《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保送生申请表》;
②获奖证书或发表作品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③考生所在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④《个人自荐信》(考生手写)。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①—④的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测试安排及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测试。
2.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月23日-31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2月18日-24日。
4.测试时间:2013年2月26日。
5.测试内容:
(1)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长150分钟。着重测试思想道德修养、文化修养、情商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海洋文化及相关内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等。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2)专家委员会面试: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情况进行面试。
四、选拔程序
1.经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确定初选合格者名单。
2.考生可于2013年1月20日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选结果。
五、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成绩及面试情况,确定获得我校2013年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同时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等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六、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保送生录取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我校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0411—84723522
地 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八、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保送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九、本章程由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