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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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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58-7849923,0358-784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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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92 收藏

  为了保证吕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2、代码:14500

  3、校址:山西省孝义市湖滨路,邮政编码:032300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形式:全日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刘俊珍 院长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与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8、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口升学招生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人数、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1、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

  2、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3、国家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补助、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另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毕业证书的发放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五、咨询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58-7849923

  传真电话:0358-7849925

  咨询录取电话:0358-7849923

  联系人手机:13938567048,15035897736

  电子信箱:llmx123@163.com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