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综合知识测试实施办法
一、测试对象
所有参加本校单独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测试方式
测试以笔试加面试两种形式进行。
三、测试内容和评价办法
1、笔试:以高级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命题模式,以百分制计。
2、面试:以考查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占比30%)、逻辑思维能力(占比30%)和相关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占比40%)为主要内容,采取答辩和实践表演形式,面试评委一般不少于3人。
3、考生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作为考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四、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