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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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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1-85938823

官方网址:http://www.gzsdzy.cn http://zs.gzsdzy.cn/zsmh/jyweb/webIndex.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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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分类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6-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375 收藏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继续教育。

学院秉承"自强崇实、德技双馨"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院孕育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力度,确保分类考试成为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的主渠道。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7〕3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分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第五条 学院代码:4152014577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表

第十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

院系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学制

分类招生计划

合计

备注

高中

中职

推优





水利工程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3

0

131

0

5

44

78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550204

3

0

153

0

5

142


工程造价(水利工程方向)

540502

3

0

146

0

5

29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550203

3

0

115

0

5



管理工程学院

酒店管理

640105

3

89

0

0

5

26

66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40404

3

0

109

0

5

6


电子商务

630801

3

97

0

0

5

18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610215

3

85

90

0

5



旅游管理

640101

3

99

0

0

5

16


土木工程学院

工程地质勘查

520201

3

0

162

0

5

13

780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3

0

123

0

5

112


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方向)

540502

3

0

71

0

5

44


园林工程技术

540105

3

57

58

0

5



建设工程监理

540505

3

0

115

0

5



电力工程学院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530101

3

0

133

0

5

102

780


供用电技术

530102

3

0

127

0

5

48


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

530108

3

0

98

0

5

17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530104

3

0

115

0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3

0

115

0

5



合 计

427

1861

0

95

617

3000


备注:退伍军人、特长生、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四章 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中职推优网上志愿填报时间

报考中职推优的考生于2018年1月15日9∶00至1月17日17∶00,根据省教育厅的中职推优招生计划及纸质填报志愿情况,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填报志愿。填报院校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并按照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二个专业志愿。考生未按规定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网上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次填报: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进入"2018 年高职分类招生报名入口",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院校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并按照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进入"2018 年高职分类招生报名入口",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院校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并按照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六个专业志愿。

第五章 提交材料

第十二条 请将以下材料于2018年3月16日(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和2018年4月13日(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之前寄达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复核(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需提交资料如下:

1. 报名表:在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中毕业生)招生报名表》和《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中职毕业生)招生报名表》。下载路径:学院网站(http://www.gzsdzy.cn/)—招生就业—招生服务—招生政策—点击下载;

2. 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请自行在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签署。下载路径同上;

3. 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 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A4纸);

5. 高中阶段和中职阶段获得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复印件(A4纸),必须加盖学校公章确认;

6. 邮寄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邮编:551416 联系电话:0851-85938823

第六章 考试时间、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

时间

2018年3月18日

上午

930


文化考试(语数外)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下午

13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普高毕业生)

职业技能测试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备注:考生不需要到学院领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时间:上午9﹕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

时间

2018年4月15日

上午

930


文化考试(语数外)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下午

13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普高毕业生)

职业技能测试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备注:考生不需要到学院领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时间:上午9﹕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在2018年3月18日进行,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在2018年4月15日进行。上午9﹕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考试地点:考场设在学院,考试时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参考。考生具体参考地点请自行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查询路径同上。

第十五条 成绩查询

学院于2018年4月25日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考生登录学院网站自行查询,学院网址:http://www.gzsdzy.cn ,选择招生就业栏目,点击招生信息网即可。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费用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A户型1100元/年、B户型1200元/年、书费(预收)600元/人。

第九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遵循考生填报自愿优先,以及充分满足考生意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凡已经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均不可再次申请转专业,不再参加2018年的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1. 中职推优

(1)报考中职推优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超过招生学院计划,学院将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第二、第三志愿顺序进行投档。

面试名单:2018年1月20日前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查询路径同上。

面试时间: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考场设在学院主教学楼(润泽楼)

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录取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院将严格按照已经公布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进行中职推优录取工作。录取名册将于2018年2月初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审批及公示,并同时在学院网站是进行公示,公示无疑后,确认录取,已被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的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2. 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

普通高中毕业生:将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中职毕业生:将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018年4月25日前我院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我院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及时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办法

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服从调剂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

第二十条 学院执行2018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成绩计算方式

1. 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普通高中毕业生):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占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0.6+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0.4=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

2. 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中职毕业生):

文化测试成绩总分300分,文化测试占总成绩的60%,职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文化考试成绩×0.6+职业技能测试成绩×0.4=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中职)招生考试成绩。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登陆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为准。

学院网址:http://www.gzsdzy.cn ,选择招生就业栏目,点击招生服务,查看录取信息即可。

第二十三条 若放弃录取的考生,请在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带身份证原件和高考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放弃录取申请。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助学保障

学院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6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监督机制

1.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分类招生工作。

2. 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zsdzy.cn

通讯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邮 编:551416

QQ咨询群:2018年水院分类招生:609861055 176338029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 0851-85938823 郑老师

水利工程学院:0851-82526375 马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0851-82525271 盛老师

电力工程学院:0851-82523273 刘老师

管理工程学院:0851-82524076 陶老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一章 郑重承诺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职分类考试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