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1)2月25日-2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日,学校将按照侦查学专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分男生、女生),社会学类、法学类专业分别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考生须在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选择自主测试时间。若考生同时进入两所院校的自主测试环节且自主测试时间发生冲突,考生须主动联系第一志愿院校协调自主测试时间。
(3)学校对进入自主测试环节的考生,将安排侦查学、社会学类、法学类专业志愿二次填报等事宜,另外,填报侦查学专业考生还须上传体检报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
(4)3月9-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自主测试采取分组面试形式并参考使用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总分为150分。学校综合考察考生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给予考生全面的评价,评价结果纳入自主测试成绩。相关综合评价材料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考生不再单独向学校提供。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春招自主测试方案。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