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两位考生面向社会人员录取资格的说明
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查,我校于12月25日前上报的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拟录取名单中,有考生号为21329145420075(庄*)、21329145420045(葛*廷)二位考生,存在2021年被其它高校录取过的情况,经与考生本人联系,情况属实。因此,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职函〔2021〕34号文件的要求,取消二位考生本年度社招录取资格。
特此说明,如相关考生有疑义,请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与我校招生办联系。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办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