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和《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我校本次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报考对象
(一)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二)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27日14:00-17:00。
考试地点: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内容为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包含安全规范操作、操作工艺、操作时效性三个考核模块,其中安全规范操作140分、操作工艺105分、操作时效性105分,满分为350分。考试形式为实际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素质。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2月5日17:00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九、录取规则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生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
(四)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安全规范操作、操作工艺、操作时效性三个考核模块顺序依次比较模块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五)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
(六)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川省2020年高职附件2)。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七)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12月8日17时之前携带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在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八)考生录取后不得换录专业。
十、新生入学
(一)录取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由招生高校负责。高校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招生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就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在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的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实行工学结合、远程教学、校内集中学习与企业实践学习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学制3-6年,总学时不低于2500课时。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方可取得学历。
十二、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 |
T1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4100(元) |
T2 | 铁道工程技术 | 4100(元) |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其他事宜
(一)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二)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本章程由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二)学校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
(三)咨询电话:028-61835168、61835166、17760338241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1835010
(五)学校网址:http://www.cdgm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