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肯恩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温州肯恩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温州肯恩大学 | |
二、院校国标码 | 16405 | |
三、校址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温州肯恩大学、美国肯恩大学 |
证书 种类 | (一)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二)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三)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美国肯恩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全英文教学。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严格执行。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普通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须达到105分及以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须达到90分及以上;上海考生及浙江省“三位一体”考生不受此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限制。学校所有专业实施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确定调档比例。 (三)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以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四)如出现某一省份生源良好而另一省份生源不足的情况,温州肯恩大学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省份的剩余名额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在按文理分科招生的省份,若所分配计划招收不足,温州肯恩大学将会考虑在文理科计划之间进行名额调剂,安排录取。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七)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八)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对港及对台免试招生,对澳保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的规定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费暂定为75000元/学年(以政府部门审批为准)。学生选修课程超出每学期规定学分范围将产生额外费用。教材、住宿及其它费用另行收取。 |
住宿费标准 | 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人(四人间高床)或7000-9500元/人(双人间高床和低床、四人间低床)或9800-14500元/人(单人间,原则上仅面向高年级学生)。 | |
十四、资助政策 | 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详见学校官网的奖学金政策细则。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学校纪检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7-55870046。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谷老师、吴老师 电话:0577-86000111 传真:0577-558700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25060 学校网址:www.wku.edu.cn 邮箱:admissions@wku.edu.cn 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 微信公众平台: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入校新生同时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注册学籍。本科在读期间,学生可自主申请美国肯恩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成功后可自费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1至5个学期(具体详见《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赴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实施办法》)。 (二)为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一学期内,学校提供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的机会。具体详询注册办公室及各专业所在学院。 (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