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上海电力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70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35名,学制两年。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招生对象是上海电力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须在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报名考生在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与报考第二学位的专业不能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属于电气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属于计算机类。
3.考生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时没有处于处分期。
4.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该生的本科学士学位须属于工学、理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类。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7月19日。
2. 报名流程
(1)申请人请登录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shiep.edu.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上海电力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
(2)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申请人交至本科所在学院;
(3)各学院审核并汇总报名信息,于7月20日统一交至学校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四、选拔流程
(一)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招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120%。
(二)录取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1)如果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则直接录取;
(2)如果初审通过人数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学院将对所有学生按本科阶段学习的平均绩点进行排序,依据平均绩点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色盲者不予录取。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如果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则直接录取,不组织面试;
(2)如果初审通过人数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则平均绩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前80%(含80%)的考生直接录取,平均绩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80%-120%的考生将由学院组织面试进行选拔录取。
(三)平均绩点相同情况
1.如遇考生“平均绩点”相同,则在同绩点考生中再依据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分”进行小分比较,分数高者位次列前。如“平均分”再相同,则根据同绩点、同平均分考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比较,高者位次列前。
2.请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单精确填写“平均绩点”和“平均分”,如保留有两位小数的请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公示
招生办公室将各招生专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予以录取。
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七、颁发证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第二学位招生如有政策变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最新文件要求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