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程大学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
1.文理类录取原则:先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优先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优先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进校时应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详见《安徽工程大学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应在110分及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应在95分及以上。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我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六、颁发证书:本科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工程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3-2871043,网址: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
九、其它须知:
1.学生入学后,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文件执行。
2.学生资助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 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8000元,在校期间学生不需支付利息。
⑷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40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 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大富配天奖学金等13项。
3.毕业生就业创业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积极建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坚持深度融合地方经济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努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8年获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表彰,其中5年连续为标兵单位。学校积极谋划和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聚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打造创新创业工作平台,优化创新创业保障机制,增强创业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效果显著。学校是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设有省级创客实验室,建有校内外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