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地址:海泉路100号;徐汇校区地址:漕宝路120号。
建筑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建筑学 | 本科 | 五年 | 20人 |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0人 |
无男女比例限制;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无色弱、色盲、嗅觉迟钝。(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建筑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防控特殊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2020年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方可填报春考招生志愿。
(2)2020年3月12日前,我校分别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的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2020年3月13日-22日,学校对达到我校各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材料由上海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无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学生,请于2020年3月15日前把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内容相关的证书和材料的电子版(照片)发送到邮箱sit_zsb2013@163.com.
(4)2020年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则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资格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或候补资格录取考生于3月31日—4月2日在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具体步骤按市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和秋招录取学生一起寄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6087338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it.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adm.sit.edu.cn
咨询电话:64941403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将与当年通过秋季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起报到入学,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初审以及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4)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官网http://adm.sit.edu.cn,我校春招相关信息均通过校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