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的(户籍省外)社会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明);(户籍要求如有变动,按省里要求定。)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中专、技校、职高等)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四年视为高中同等学力);
3.生源类别: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及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600人 | 4700元/年 |
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300元/年 | |
3 | 文秘 | 4700元/年 | |
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300元/年 | |
5 | 物流管理 | 4700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