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年春季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我校春季考试招生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对考生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要求,考生须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体检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考生个人情况基本信息;
2.体检项目: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色觉)、内科基本情况(如心率、血压等)、外科基本情况(如身高,体重等);
体检表需由体检机构盖章确认(体检报告时间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按照春招日程安排,考生须在校测面试之前完成体检,并根据体检报告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中填写体检信息,在校测当天提交体检报告原件。若中学已完成高考体检,考生可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须中学盖章)。其他医疗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不予采纳,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特此通知。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