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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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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时间: 2023-02-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792 收藏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利用春季招生改革这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平台,提升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质量,走特色发展之路。2023年,我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2个专业实施春季招生。

为确保春季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学校专门成立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院

专业

计划数

商船学院

航海技术

30

轮机工程

30

三、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招生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核学校春季招生章程

2.审核学校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3.审核学校春季招生各项规章制度

4.遴选春季招生面试官

5.指挥春季招生面试现场

6.审核预录取及候补资格名单

(二)监察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指导、监督招生办公室及二级学院落实春招各项招生政策

2.全过程监督考试考务、招生录取工作

3.面试全程录像资料的备案

4.投诉、信访接待工作

(三)考试考务组工作职责

1.制定春招面试考场规则、协调各部门落实考试考务安排

2.培训考试考务,包括面试官、考务人员、考生

3.负责考生面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签到、随机抽签分组、依序面试、发放资料等

4.考场安排及布置

5.考试现场录像、录音及数据复制

6.考场外围秩序维护

7.面试成绩统计汇总

8.后勤服务

(四)录取组工作职责

1.发布各类公告

2.公布参加春招面试名单

3.考生面试时间段确认

4.面试成绩查询

5.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确定、公示

6.预录取确认、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候补资格确认

7.补录、考生确认及发放通知书

8.上报新生录取数据

四、面试具体方案

(一)面试日期2023年2月25日-26日

(二)面试地点: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海港大道1550号)第三教学区C楼

(三)面试方式

1.采用小组面试,面试时间为30分钟/组,每组由5名考生随机构成(每组少于5名考生时,面试时间按比例酌减);

2.考生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选择面试时间段(2月25、26日上下午共四个时间段);

3.考生于每个面试时间段开始前集中报到,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组成面试小组。

(四)面试内容

1.考题包括小组共同完成的情景题和考生个人回答的问题。

2.考察内容和分值:(1)对所申请专业的认识和兴趣(20分);(2)心理素质与抗压能力(30分);(3)敏锐性与逻辑思维能力(50分);(4)沟通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50分)。

(五)面试专家组构成

面试专家组由专家库抽签生成,由5名面试官组成。面试小组另配备秘书1名。

(六)面试成绩

1.满分为150分,考官分别就上述观察点在评分表上分项打分,加总形成某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2.每位考官独立打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剔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3位考官评定成绩的算术平均分。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考场

考场为标准化录播教室,面试室、候考室内均使用手机信号屏蔽设备。面试室将使用摄像机、录音笔,全程录像录音且刻盘保存备查;候考室考生抽签分组也将录像并刻盘保存。

(二)专家库

专家库由相关学院及部门推荐,考官名单从专家库随机生成并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面试考官签订《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参加人员工作保密协议》,并参加培训。考前由招生领导小组抽取命题教师、考官。如遇特殊情况考官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根据考生合理要求进行回避,缺额由候补考官代替。面试期间,考官手机关机并交纪委监察人员保管,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实行封闭住宿。

(三)考务人员

考务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进行选拔,承担考场内考务工作,包括抽签分组、面试指引、考务组织及联络、面试时间控制、现场摄像录音等工作任务。

(四)考生

具有我校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本科招生网选择自主测试时间(2月25日、26日上下午共四个时间段),考生需携带本人春季招生考试通知、居民身份证、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入场报到。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录放设备、书籍等与面试无关的一切物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需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五)防疫提示

请考生考前及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学校2023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资格线及相关通知。学校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及教委的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8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