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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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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72-2675222,0872-2478398

官方网址:http://www.dlafc.com/ http://www.dlafc.com/subsiteIndex/ziZsP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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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3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37 收藏

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享誉中外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理古城,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国家地质公园、中国十佳旅游休闲城市、中国最佳休闲旅游目的地、“亚洲文化十字路口古都”等桂冠于一身,历史文化灿烂,人文氛围厚重。学院西靠点苍山,东眺碧波荡漾的洱海,北临崇圣寺三塔。气候宜人,环境优美,是教书育人,工作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

2013年经省政府批准组建,教育部备案并批准招生。学院占地面积213.68亩,拥有全新的基础设施和实验实训设施,新建实验综合楼、实训楼、教学楼、体育场、学生食堂、图书楼、综合馆等。具有充足的实验实训条件,有理化、土肥、植物、牧医、种植、园林、农机等33个实验室、17个实训室;有动物实训场、现代温室、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农作物栽培实习基地4个校内教学生产实习基地;与大理啤酒厂、云龙大栗树茶厂、南涧黑龙潭茶厂和欧亚乳业有限公司等20家省内知名度高、实力雄厚的企业达成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为实践教学和学生实习就业提供良好的条件。

学院现副教授以上职称39人,讲师2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7人,具有丰富的农林职业教育教学经验。

第一章 学院概要

第一条 学院名称: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487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专科

  •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 邮政编码:671003
  • 学院地址:云南省大理古城白石路

第二章 招生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九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根据考生生源省招办公布的招生录取政策,分批次、分类别统一录取。

第十条 我院实行计算机网络远程录取。按考生生源省份划定的录取线、录取政策及填报我院的志愿情况进行调档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调档录取。

第十二条 我院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已录取的学生可通过云南招考频道查询录取信息。考生亦可向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或在我院招生录取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章 学院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收费的政策,按低于国家核定(5000元/生/年)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收取标准:4000元/生/年。住宿费收取标准:普通宿舍400元/生/年,标准宿舍(带卫生间、太阳能)450元/生/年。

第四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七条 证书种类
1、学院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入学取得学籍后,将享受国

家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待遇,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进行网上电子注册。

2、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专业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毕业生国家不包分配,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

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就业。按相关政策,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

4、毕业当年,按云南省《关于选拔应届专科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文件要求,可参加“专升本”报考,经考核选拔进入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第五章 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为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云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

5、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

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以当年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准。

(二)贫困生资助办法

1、助学金: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可享受政府当年政策发放的助学金。一等助学金250元/月.人, 二等助学金100元/月.人。

2、勤工助学:学院根据贫困学生需求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获得岗位生活补贴。

3、困难补助:按照学院《关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施办法》,对家庭经济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给予困难补助。

4、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生源地教育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地方,遵照国家政策和上级主管机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全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具体部门,负责本章程的最终解释和咨询。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2-2675222

网 址: WWW.DLCAF.COM

QQ咨询:1980639304

传 真:0872-2478350

地 址:云南省大理古城白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