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与上海材料研究所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高等院校,先后成为国务院学位办“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学校坚持“职业导向的高等教育”的办学定位,彰显“需求驱动、校企合作、强化应用”的办学特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劳模精神与工程伦理教育相结合,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同时,塑造当代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具有职业技能、职业信用、职业特色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学校设有工学部、文理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艺术设计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有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大学科门类,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环境工程)、40个本科专业和30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达12000多人。现有教职工近1100名,其中专任教师近800名,高级职称教师350余名,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达80%以上,具有企业实践经历教师占比达30%以上。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东方学者特聘教授4人,浦江计划入选者4人,曙光学者5人,上海高校教学名师4人,上海市模范教师2人。
学校拥有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团队成为上海市高校Ⅳ类高峰学科建设单位之一,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获批上海市II类高原学科。近五年,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内的科研项目近1600项,到校总经费超过2亿元;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项,先后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省部级科研奖7项,以及中国设计红星奖等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艺术创作奖。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全国劳动模范包起帆、李斌等应用技术型人才十万余名,被誉为“劳动模范的摇篮”。
二、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高校人才培养和科研院所技术创新的优势,联合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满足行业产业对高层次的应用技术型人才紧缺的需求。
上海材料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材所)始建于1946年,在国内率先制订了钢铁材料试验标准;研制了首批标准样品。从1956年开始,作为原国家机械工业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国机械制造用材料的共性技术研究和制造业专用材料研发,同时开展材料检测方法的研究和行业公共技术服务。1999年转制,现为市属国有独资科技型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领域涵盖特种和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增材制造技术、消能减震技术及产品、工程陶瓷材料、材料检测与评价、期刊及展览服务等。建所七十余年来,始终坚持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 通过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开发了大量的工程新材料及应用的关键技术,为相关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现已成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工程材料技术骨干研发机构和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材料检验检测评价机构,创建了一批集研发生产、检测评价、标准制订为一体的,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创新服务平台。目前已拥有国家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3个国家级创新平台;机械工业材料质量检测中心和机械工业无损检测中心等2个行业级检测技术平台;上海市工程材料应用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上海消能减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3D打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同时还拥有上海市金属材料检测分析与安全评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4个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创新平台。通过这些平台集聚了一大批在行业中具有广泛影响的材料研发团队和检测评价技术专家,也为新材料研发和行业推广应用提供了强大技术保障。
上海材料研究所先后承担和完成了一系列国家863、973项目、科技部、机械部及上海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填补了多项国内空白,先后荣获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各类奖项200多次。
上海材料研究所也是我国最早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科研院所之一,近四十年来已累计培养研究生200多人。近年来,上材所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全国示范院士工作站、机械工业质检机构先进集体、研究生培养优秀组织奖等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50余项。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联合培养单位 |
招生人数 |
085229 |
环境工程 |
环保设备与材料 |
上海材料研究所 |
10人 |
四、学制与学位授予
1.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期限最短不少于2.5年,最长不超过5年。成绩优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2.学位授予: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五、考试与录取
1.初试:国家统一组织。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工程硕士总分和单科分数线),按考分择优进入复试。
2.复试:由学校与研究所共同组织。研究所按学科专业要求出题考试,包括笔试(50%)、专业面试(50%)及综合素质测试(不计入总分,不通过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科目和参考书如下:
联合培养 单位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
参考书 |
|
上海材料 研究所 |
环保设备与材料 |
环保 材料 |
材料科学基础 |
《材料科学基础》 胡赓祥、蔡珣主编,交通大学出版社 |
高分子材料 |
高分子物理与化学 |
《高分子物理》金日光,华幼卿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高分子化学》,潘祖仁主编 |
3. 录取:录取分数由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确定。学校与研究所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分批次按方向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六、培养模式与要求
1.双导师制。学校聘请研究所研究人员为硕士生导师,与学校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
2.培养方式。第一年在学校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第二、第三年在研究所完成专业实践、课题研究以及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及论文答辩。
3.培养要求。联合培养研究生在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课程成绩合格并修满规定学分,在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达到学校和研究所规定的科研成果要求。
七、收费与资助
1.收费。学校按国家要求收取研究生学费,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每学年1200元。
2.资助。学校和研究所建有完备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同时享受学校和研究所的资助条件。具体的资助办法按照学校研究生部网站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和相关研究所的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政策
1.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设立研究生项目基金(视项目性质,资助1至3万不等,每位研究生导师均可申请),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基金的部分经费可用于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
2.学校积极创造条件,资助优秀研究生赴国(境)外高校访学、企业实习或培训,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提升研究生的综合能力。
3.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以及“三助一辅”岗位等,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联系方式
1.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1号楼805室
联系人:郑老师、燕老师
联系电话:021-50217007
电子邮箱:yjs@sspu.edu.cn
2. 上海材料研究所综合管理部
地 址:上海市邯郸路99号
联系人:朱老师、包老师
联系电话:021-65553912
电子邮箱:zhuhaozang@sri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