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报考要求与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 报考要求 | 性别 | 招生计划 |
击剑 | 在役在训运动员且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 不限 | 3 |
现代五项 | 2 | ||
场地自行车 | 3 | ||
体操 | 二级(含)以上运动员 | 不限 | 3 |
艺术体操 | 二级(含)以上运动员 | 女子 | 1 |
技巧 | 二级(含)以上运动员 | 不限 | 3 |
跆拳道 |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 女子 | 7 |
乒乓球 |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 不限 | 6 |
网球 |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 男子 | 2 |
女子 | 2 | ||
田径 |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 不限 | 3 |
注:1.在役在训运动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在役在训证明(见附件1)。
2.招生计划包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3.击剑仅招收重剑、佩剑。
4.田径招生计划包括径赛(100米、200米)1人,田赛(跳高)2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2024年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号。
(二)考生需满足相应报考项目的招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且考生符合报考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招生计划中公布的运动项目一致。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运动员,也可报名优秀运动员保送生,具体按照《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三、报名方法
(一)注册:考生须在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期间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
(二)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期间在“体育单招系统”内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三)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024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四、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文化考试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考生依据文化考试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于3月30日、31日参加文化考试。
(二)体育专项考试
1.考生必须报名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3.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录取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三)在达到学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学校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控制线上考生的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拟录取名单将在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其他说明
(一)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收费标准:以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为准。
(三)考生须密切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若教育部、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对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4322695
本科招生网:ssdzsb.shn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21-57126592(叶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
八、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电话:021-64322204
(填写盖章后,将扫描件命名为“项目+姓名”,发送至邮箱:zyl1988@shnu.edu.cn)
学院及专业介绍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2019年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2021年整体进入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行列。
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拥有60多年办学历史,始终秉承“厚德、博学、求是、笃行”的校训精神,紧密结合“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上海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和“体教融合”发展需求,为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社会体育领域培养了包括中小学特级校长、特级体育教师、少体校校长、市区体育局管理人员在内的大量高层次体育专门人才。
学院设有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3个本科专业。与上海市多个区体育局、多所 “二线运动队”中学合作建立了教育实践基地。学院重视国际化办学,与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建立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运动训练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该专业紧密围绕国家重大体育发展战略要求,结合体育人才市场需求,传承上海师范大学教育传统与特色,培养政治立场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体育事业热忱和职业认同感,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突出的专项运动技能及专项运动教学、训练指导与竞赛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精训练、强实践、善教育、勇创新”,能够在专业运动队、体育俱乐部、中小学等专业领域从事专项运动教学、训练指导、竞赛组织等工作的卓越应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