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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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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4-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665 收藏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同当年秋季新生一致)

三、招生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1年招生专业为:录音艺术(艺术类),计划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一、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三校生考试。

二、报名流程:报名办法、缴费方式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均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具体时间以教委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1年5月22日

地点: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

考试科目:1.音乐基础理论

2.音乐制作基础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安排等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我校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三、考生须达到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统一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且二门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均须达到60分。学校依据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考试总分),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总分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三校生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64322695

十七、其他须知

一、录取的新生,与当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二、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专业考试工作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行通知;考生应遵守上海市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考务工作,及时留意我校招办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