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3- 81093399

官方网址:http://www.cqkjzyxy.com/ http://www.cqkjzyxy.com/html/2/Index.shtml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2019年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855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天星大道25#

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龙安路368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培养科技信息创新技术、机械工程行业、经济管理领域及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491)。

学院占地800余亩,办学规模8000人。学院坐落于双桥经济开发区,紧邻龙水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园环境优美宜人,铁路、民航、高速公路四通八达。学院具备坚实的办学基础,培养专业人才的软、硬件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是莘莘学子修德强技、求知求学的胜佳之地。

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建筑师、机械师、会计师、服装设计师75余名。伴随着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步伐,以不断满足国家与社会、市场与经济对人才培养的职业化要求,学院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及充满活力的“双师型”素质的教师队伍。学院投入5000多万元建设了计算机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制作实训中心、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械电子实训中心及会计电算化实训中心。教师队伍及办学条件充分保证了学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的需要。

学院现设五个系17个专业及方向:1、科技信息管理系:①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软件开发)、②汽车电子技术、③智能控制技术、④云计算技术与应用;2、建筑工程系:①建设工程管理、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③市政工程技术(城市轨道运营与管理);3、经济管理系:①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与审计)、②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③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④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铁乘务、国际邮轮乘务、邮轮奢侈品营销)、⑤电子商务(互联网+)⑥市场营销(数字营销);4、机械工程系:①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航海技术)、③机械装备制造技术(轮机工程);5、服装工程系:①服装设计与工艺。

学院信守“实用才是硬道理”的办学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内涵建设、特色引领”发展之路,践行“修德强技,弘毅拓新”的校训,倡导“做学生满意的教师,做社会欢迎的学生”的校风,构建了“五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相融合、课程体系与工作过程相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专业教师与能工巧匠相融合、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紧扣“三根链条”(产业行业链、职业岗位链、教育教学链),着力培养走向世界的现代技能型专门人才。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正以年轻的姿态与活力,不断深化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致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成我国西南地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摇篮。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265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5月9日9:00—13日18:00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5月18日—19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双桥校区和万州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5月16日9:00—17日18:00期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kjzyxy.com)查阅《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说明》并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免试对象及办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我院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参照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免试条件执行。

(五)考生报考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我院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将进行必要检测。

第五章 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五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5月20日9:00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kjzyxy.com)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21日16:00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我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到低实施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十八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高职单独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一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kjzyxy.com)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后,不能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  助学保障:我院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81093399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双桥校区:

TEL:  023-81093338、81093339、81093399

15340576185(赵老师)

万州校区:

TEL:  023- 85763377、85727267

18581487828(秦老师)

学校网址:www.cqkjzyxy.com

招生网址:/Item/list.asp?id=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