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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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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991-8898231,0991-8898006,0991-8898007

官方网址:https://www.xje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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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直升专招生简章

时间: 2023-04-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84 收藏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新疆教育学院。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现有3个校区,占地119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12095人,专任教师570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产品艺术设计等专科专业47个。

学校拥有自治区级骨干专业群2个,校级高水平骨干专业群10个,自治区精品课程6门,校级精品课程106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52门。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4个。

学校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获批自治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6个、申报通过“1+X”证书试点项目70个。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菜鸟物流等实力雄厚企业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和实训基地项目合作协议。

学校重视科研工作,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9个,校级重点研究基地3个,其中“新疆教育云技术与资源实验室”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疆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自治区特殊教育培智资源中心”为自治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中心。学校公开出版专业刊物2种,其中《新疆教育学院学报(汉文版)》入选“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近年来,学校科研立项16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项,省部级35项,厅局级27项。

学校是新疆学前教师、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干部人才培训的基地和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新疆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新疆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新疆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培训考核中心均挂靠我校。学校与自治区14个地州组建培训联盟,大力在信创、旅游管理等方面与行业和企业开展合作,年均培训量保持在1.5万人左右。长期以来,学校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作用,为新疆培训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美术、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高职(专科)直升专招生计划中相关专业;未达到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类(专业)志愿。

三、教学管理。

我校按照国家和院校有关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教学、管理规定,对直升专学生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专门培养方案,原则上以整班培养为宜。如录取人数不足以单独编班,可插入当年录取新生相同专业培养,但也需单独制定培养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优惠政策

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在同等条件下,我校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五、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网上面试形式。

2、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1)专业素养,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基本素养;

2)专业技能,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

3、请报考我校的中职学校和考生加入QQ群,群号790497963,或扫描二维码。

图片1.png 

面试前会通知考生进入所报专业的专业面试群进行面试

六、录取

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推荐、初审、审查、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工作成为各族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对工作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学生直升专资格。

录取原则:考生总成绩由中职阶段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中职阶段平均成绩占45%,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55%,录取时从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2023年直升专专业及计划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570102K

学前教育

3

200

120

80

530701

电子商务

3

20

5

15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30

15

15

590101

社会工作

3

30

10

20

530101

财税大数据应用

3

30

15

15

570303

运动训练

3

10

5

5

570110K

体育教育

3

40

20

20

570314

冰雪运动与管理

3

10

5

5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0

15

1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0

15

15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

30

15

15

570109K

美术教育

3

20

10

10

570108K

音乐教育

3

20

10

10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30

15

15

540101

旅游管理

3

30

15

15

八、印证材料

中职院校应向我校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2、学生三年学业成绩,不含最后一学期(须加盖学校公章);

3、直升专报名学生名单学校公示情况证明;

4、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5、考生蓝底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及身份证号命名);

6、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7、获奖的考生需要提供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写清楚姓名及身份证号);

8、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须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9、艺术类考生需要提供艺考分数证明。

中职院校可提前将第57、8、9项电子版发送至381143951@qq.com邮箱,以便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九、收费标准

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如有变化以2023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外语类35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文理兼的专业按照理工类收费。

教材费:教材费500元/学年,每学年预交,毕业结算时多退少补。

住宿费:住宿标准600元/生·年,8人间。

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学校构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北门校区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亚心校区 乌鲁木齐市兵团十二师西山农场榆泉南路550号

招生咨询电话: 0991–8898231

学校网址: http://www.xjei.edu.cn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

 

附件: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时间安排

 

 

 

 

 

 

 

 

 

 

 

 

 

 

附件:

2023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时间安排

一、 4月3日—4月6日,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推优工作,负责汇总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填写《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 4月10日前,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寄送校进行审查测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材料寄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收件人:龚文春   电话13999120098  邮政编码:830043

三、 “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线上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9日至12日。考试采取线上钉钉会议等模式进行,考生根据报考专业进入相应专业面试组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面试群会在直升专QQ群中通知。

416日,我校按照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公开考生面试成绩、考核合格标注、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我校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

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院校上报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提供各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