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严格考试招生程序,进一步规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和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第四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招生代码:6386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院长席青慧、书记郭林山担任,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宣传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工作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单招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院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与指导,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880人,单独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费(元∕年) | 计划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8800 | 60 |
600405 | 空中乘务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30 |
640101 | 旅游管理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50 |
640105 | 酒店管理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50 |
630801 | 电子商务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60 |
630701 | 市场营销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30 |
630903 | 物流管理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30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20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30 |
540505 | 建设工程监理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20 |
540502 | 工程造价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30 |
630302 | 会计(注册会计师)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60 |
630301 | 财务管理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30 |
630201 | 金融管理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50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6800 | 50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普高文理生、中职生 | 8800 | 280 |
第五章 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9时至3月27日18时
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和五个专业,考生可以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六章 考试实施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考试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住考证。
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9:30--11:30(文化基础考试);
13:00——15:00(职业素质测试)。
第十五条:考试方法
考核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基础考核和职业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考试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2、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文化基础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
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等。
第十六条:政策加分和技能生选拔
1、对符合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拟录取时予以相应加分。
2、免测试:凡持有对口专业的各级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考生,可享受免技能测试。
3、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向我院申请、经我院考核和结果公示、报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通过后,由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发《录取通知书》,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考生录取总分 = 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职业素质测试成绩。依照考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4月12日起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录取资格认定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被我院录取后,除不可跨校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条: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71—67789995 67822631 67822632
传 真: 0371—67789995
招生网址:http://www.zzvcct.com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
邮 编:450042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O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