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学 制:三年
第九条学院国标代码:144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0
第十条办学地点:
高新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新密校区:郑州市新密市屏阳路中段(该校区建设达到办学条件,并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颁发证书: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简介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93年,地处河南省郑州市,是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50亩,在校生14000余人。3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五万余名优秀医学专业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学院以卫生与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为核心,设有“五系四部两中心”。2013年我院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2018年10月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2018年12月,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2019年,学院护理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品牌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并聘请郑州大学医学院(原河南医科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及省会专家、教授任课。现有专任教师604人,外聘教师160人。学院各项基础设施齐全,校园无线网全覆盖,教室为多媒体教室,宿舍为标准化学生公寓。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45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3家。学院在完成基础建设的同时,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目标明确,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医护院校。
学院一贯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工作,专门设有就业指导中心,建立就业信息网,向学生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就业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并负责推荐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综合、考务、纪委监察、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无加试要求。
(二)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四)加、降分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规定执行。
(五)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六)体检标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条依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1〕3号)(郑发改收费函〔2022〕22号)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1、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学费12000 元/生·学年。
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学费11000元/生·学年。
3、健康管理、社区康复、中医养生保健、社会工作、体育保健与康复等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八人间1000元/生·学年,六人间1500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学院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每人每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十七条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高新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新密校区:郑州市新密市屏阳路中段
电 话:0371-67898116 67898117 67898118 67898068
电子信箱:zzhhhlzyxy@163.com
网 址:www.zyrnvc.com
邮 编:450066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