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我校2020年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线上考试系统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0年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使用教育部学信网提供的“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以在线录制并提交视频作品的形式进行考试,现将具体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4月26日9:00-4月30日17:00。 说明:考试系统维护时间为每日凌晨0点-2点,请合理避开此时间段进行操作。 二、考试网址 登录https://bm.chsi.com.cn/,点击“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使用学信网账号密码进入考试系统。 三、考试内容 科目共四门,总分300分,具体为: 科目一:自备稿件朗诵(满分80分) 科目二: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满分100分) 科目三: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满分70分) 科目四:才艺展示(满分50分) 四、设备要求 1.为保证视频作品能够正常提交,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2.请确保浏览器有相机、麦克风使用权限(开始->设置->隐私中,确保相机、麦克风两项的“允许桌面应用访问你的相机/麦克风”为打开状态)。 3.安卓手机用户请使用 Chrome 最新版浏览器,上传期间不要离开页面、刷新页面、不要让手机熄屏,建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关闭手机的语音通话、视频聊天、闹钟等可能导致录制失败的应用程序。 4.本系统不支持使用苹果手机进行考试。 5.考试全过程中应保证网络连接畅通,手机用户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 五、考试流程 1.使用学信网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阅读系统须知。 2.在“本次要参加的考试”界面选择“广东财经大学(艺术类)”。不在我校报名库中的考生无法参加考试。 3.确认个人信息,线上阅读和同意考试承诺书。 4.选择考试试卷,系统对考生进行实人验证。 5.考生答题并提交在线录制的视频作品。 6.所有科目均录制完成并成功提交后,本次考试结束。 以上考试流程以教育部学信网考试系统最终确定的为准。 六、考试要求 1.总体要求 (1)本次考试共有3个科目,每个科目一道题,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所有试题的视频录制。 (2)为充分保障考生正式录制视频的时间,将每个科目考试时间在原考试大纲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5秒作为操作考试系统的时间,即科目一考试时间为2分15秒,科目二考试时间3分15秒,科目四考试时间为2分15秒。 (3)所有科目均只有一次正式录制的机会,录制结束后系统自动提交,请考生慎重对待。 (4)在正式录制前,科目一自备稿件朗诵、科目四才艺展示各有5次排练机会,科目二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不允许排练。 (5)为保证视频清晰度及视听效果,录制现场需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摄像头保持稳定无晃动,画面背景建议选择较为朴素的纯色背景。 (6)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任何可能泄露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的文字、声音、画面或各类获奖及等级证书等。 (7)考生考试时仅允许化淡妆,不得开启美颜等任何额外手段美化或修饰视频。 (8)视频中不能出现除考生本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的影像或声音。 (9)在每个科目的录制过程中,中途不得暂停,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画面,也不得转切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画面。 (10)不得私自将考试题目、考试作品及本人考试过程以任何形式告之他人或对外发布。 2.科目一自备稿件朗诵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2分15秒。 (2)正式录制次数:1次。 (3)排练次数:有5次排练机会(排练时录制的视频不作为考试作品存储和上传)。 (4)画面要求:建议使用半身近景,如下图所示: 3.科目二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3分15秒。 (2)正式录制次数:1次。 (3)本科目为系统随机抽取考题,不设置排练环节。 (4)正式录制前考生有5分钟时间进行阅题和准备,阅题结束后系统立即自动开始正式录制。 (5)画面要求:建议使用半身近景,如下图所示: 4.科目三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考试要求 本科目不需要进行单独考试,评委将依据考生在科目一、二、四中的表现综合评分。 5.科目四才艺展示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2分15秒。 (2)正式录制次数:1次。 (3)排练次数:有5次排练机会(排练时录制的视频不作为考试作品存储和上传)。 (4)考生应提前将才艺展示所需的服装、道具、乐器、背景音乐等准备妥当。 (5)才艺必须能够直接展示,考官不以考级证书、获奖证书等作为评分依据。 (6)画面要求:考生先拍摄站姿全身画面5秒,如下图所示,然后进行才艺表演,才艺表演全程须在镜头范围之内。 6.其他要求 (1)以上科目一、科目二关于考生录制视频时的景别要求,如半身近景等,仅为建议性意见,不作硬性要求,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2)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和参加考试。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我校将加强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为违法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违法的,我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其他考试要求,详见考试系统界面相关提示。 (4)考试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5)本通知内容与我校原公布的通知或方案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本通知若与国家或广东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部门: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096844 邮箱:zsbbg@gdufe.edu.cn 网址:http://zsb.gdufe.edu.cn 微信: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考生操作手册.pdf 广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