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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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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51-8120024

官方网址:http://www.sgu.edu.cn/ http://zs.sg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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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6-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149 收藏

  一、院校信息:

  1、院校名称:韶关学院

  2、院校代码:10576

  3、院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东郊 邮政编码:512005

  4、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5、联系电话:0751-8120066/ 8120067

  6、办学性质:公办

  二、录取条件: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以考试分数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规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法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履行对考生和社会的承诺。

  2、考生档案材料必须齐全、真实,与事实不符的档案材料,作退档处理。

  3、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不录取专业体检受限者。

  4、(1)本科专业在第二批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2)专科专业在第三批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3)面向韶关市招生的专科专业在第三批B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5、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线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录取。

  6、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中无一填报医学类专业,则视其为不服从到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即使填报了专业服从,也不安排到医学类专业录取;若考生全部填报医学类专业且填报了专业服从,则只安排在医学类专业录取。

  7、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加(降)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奖、助、贷学金设置情况:

  1、优秀新生奖学金:总分达到第一批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本科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其中: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专业广东省的新生各奖励文化总分第 1 名,普通专业奖励全校文化总分的前 10 名,外省各省区各类考生奖励该省区该类文化总分第 1 名,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0 元。

  2、体育特长新生奖:获得国家等级标准近的一级运动员 ( 包括田径、游泳、篮球等 ) 的考生 , 符合录取条件并填报我校志愿被录取的新生 ( 含本专科 ), 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4000 元。

  3、优秀学生奖励金:学校设立综合奖 (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 ) 、单项奖11项,奖励金额人民币200—1500元/人, 奖励面达40%。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东省政府助学金,每学年近千人,人民币1500- 4000 元 / 人。

  5、镇泰集团奖助学金、仲明助学金、香港黎灿大学生助学金、方树泉奖学金、香港邓安堂助学金、香港陈维锋助学金、香港雷梁奖助学金、钟奇厚助学金、陈启聪助学金、黄定谦助学金、黄慎安助学金、香港至和坛基金会助学金、香港信善奖助学金、香港圆玄学院助学金、福苑助学金、夕阳红助学金等16项奖助学金每学年400多人,人民币 1000元——12000 元 /人。

  6、英东生物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可享受香港铭源基金“英东生物工程学院研究发展捐资项目”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每学年30人,人民币200—2000元/人。

  7、贫困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至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

  (1)、在校期间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每学年人民币6000元。

  (2)、优先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

  五、收费标准:

  学费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生每年人民币1500元,室内设施包括太阳能热水器或电热水器、组合家具(包括电脑台、个人衣柜等)、电话、网络端口、卫生间二个、阳台一个;一级学生宿舍每生每年人民币1000元;二级学生宿舍每生每年人民币600—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