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韶关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51-8120024

官方网址:http://www.sgu.edu.cn/ http://zs.sg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韶关学院2021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054 收藏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五章  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收费标准

 资助学生政策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十一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证我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韶关学院招生工作规定》(韶学院〔2020〕27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韶关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大塘校区;邮政编码:512005

黄田坝校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4号;邮政编码:512003

医学院校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1号;邮政编码:512026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韶关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学习证明。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韶关学院2021年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32人,分布专业如下:

序号

类别

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专业备注

学制

1

普通类

会计学

 

 

4年

2

普通类

学前教育

师范

 

4年

3

普通类

园林

 

不招色盲色弱

4年

4

普通类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

4年

5

普通类

旅游管理

 

 

4年

6

艺术类

音乐学

师范

 

4年

7

艺术类

设计学类

 

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不招色盲色弱;一年后分专业培养

4年

8

体育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