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文件的工作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南方科技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学校简介
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是深圳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建的一所高起点、高定位的公办新型研究型大学。学校借鉴世界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学科设置和办学模式,以理、工、医为主,兼具商科和特色人文社科的学科体系,在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办学,在一系列新的学科方向上开展研究,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发展的思想库和新知识、新技术的源泉。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南科大及数学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2023年,南科大入选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名单,成为全国24所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之一。
南科大扎根中国大地,紧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的历史机遇,发扬“敢闯敢试、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创校精神,突出“创知、创新、创业”的办学特色,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努力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及深圳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快速建设成为聚集一流师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创造国际一流学术成果并推动科技应用的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尽早实现建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学校根据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和目标,面向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目前已设置理学院、工学院等八大学院,建成34个院系及若干中心,开设35个本科招生专业。2018年,南科大入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及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获批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批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南科大联合清华大学实施共建“清华-南科大人才培养高地”暨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联合鹏城实验室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截至目前,南方科技大学已签约引进教师1400余人,包括院士64人(签约引进与自主培养全职院士48人),国际会士73人,教育部特聘教授(含青年)47人,“国家特支计划”专家2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7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33人。教学科研系列教师90%以上具有海外工作经验,60%以上具有在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工作或学习的经历,高层次人才占教研系列50%以上。
南科大致力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截至2023年,学校共有本科生约500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约6200人。本科采取四年制,实行导师制和通识专业融合的“1+3/2+2”培养模式,即学生入学后暂不分专业,主要修读通识课程,强化学科基础和人文知识素养,入学一年或两年后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在导师、专业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专业。
南科大本科教育的核心理念是根据学生特点,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鼓励对知识的不懈探索,用知识启迪自己、服务社会,尊重学术差异,崇尚学术创造与创新,追求学术卓超。南科大通过以学分制、导师制、书院制(“三制”)为基础,人才培养的个性化、精英化、国际化(“三化”)为特色,依托“631”招生体系、课程体系、科研体系、创新实训体系、“1+3/2+2”通识-专业融合式培养体系、国际化三学期体系(“六体系”),构建南科大国际化创新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本科生采用书院制管理,目前共设立致仁、树仁、致诚、树德、致新、树礼6个书院。书院是学校全面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致力于促进学生在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多维度成长,在课堂之外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学习和丰富的兴趣活动,营造密切互动的师生社区。书院以学生公寓为核心,若干栋公寓楼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组成一个书院,各书院有自己的文化、活动和非正式的教育课程、辅导咨询、兴趣社团。学生入学后,书院为每位学生安排一位全职教授作其导师,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咨询和指导。明确专业后,学生可选择一名专业导师,获得专业学习、研究等方面的指引。
南科大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学校占地总面积198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41.01万平方米,校园建设总建筑面积达85.92万平方米。校园二期基本建成,工学院、理学院、商学院、第三教学楼等一批新建筑投入使用。校园三期建设稳步推进,南科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已开工建设。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内九山一水,风景如画。建筑彰显“厚重、节能、实用、环保”理念,成为绿色建筑和生态校园的典范,立志于建设中国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
2.身心健康、志存高远、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3.考生须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4.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A、英语、自然四科成绩总和达到相应各科顶标分数总和及以上。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5人,视生源情况可调整录取名额。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链接: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注册报名。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并提交以下材料至报名系统:
1.由本人签署的《成绩查验授权书》;凡通过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我校查验、核准本人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
3.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4.学生证;
5.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6.台湾“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需加盖学校公章,并附上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7.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专业特长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签名,字数约800字;
8.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9.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我校2024年针对台湾地区本科招生采用基于“学测”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学测”成绩、我校能力测试成绩和高中成绩为依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我校审核完成后确定能力测试考核名单,将于4月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公示。
(二)能力测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能力测试资格。测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安排请考生关注招生网站及电子邮件的通知。
六、录取原则
1.通过我校能力测试的考生,根据“学测”成绩、能力测试成绩和高中成绩核算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学测”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高中成绩占10%(高中平时成绩7%、综合素质3%)。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学测”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学测”成绩都相同,则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凡通过“学测”成绩报考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验相关档案资料。
3.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七、收费标准
1.学费:6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1200元人民币/学年。
2.我校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其他说明
1.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指南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5.凡具有南方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南方科技大学毕(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方科技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6.本招生简章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518055
电 话:0755-88010500,0755-88010507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hmto_apply@sustech.edu.cn
招生网:https://zs.sustech.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gotosus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