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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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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39-3305296,0839-3300826

官方网址:http://www.cbyz.edu.cn/ http://zsw.cby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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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47 收藏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做好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4393。

第三条 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规划园区)。

第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学校监审处(0839)3372374。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九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2019年学校计划面向四川重庆甘肃云南陕西贵州青海宁夏等省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为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六条 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投档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文化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统考总成绩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第十九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处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根据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此类考生慎报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第二十条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等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助学措施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资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864411/(0839)3300826/(0839)3342339/(0839)3305296/(0839)3372775

:(0839)3306110

邮政编码:628017

学校网址: www.cbyz.edu.cn